首页 | 机构介绍 | 法律法规 | 鉴定部门 | 鉴定资讯 | 永鼎图片 | 诚聘人才 | 留言咨询 | 联系我们
 
《环保部环保部公布首个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》 · 山东永鼎司法鉴定中心 · 法律法规 · 国家法规
 ◇ 环保部环保部公布首个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[阅读351次] 【字体:   留言·信箱·打印·关闭 法律法规·国家法规

环保部环保部公布首个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


18日,国家环保部首次公布了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,明确规定医院病房、住宅卧室、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、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,夜间(22:00至次日6:00)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,白天(6:00至22:00)不得超过40分贝。从今年10月1日起,市民将可根据新出台的噪声标准判断所处区域的噪声是否超标。

  据了解,我国此前已出台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,但缺乏具体的实施标准和测量噪声的办法。此次公布的标准将重点解决这一问题。

 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如果市民处于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,那么按照规定,他所在地区的医院病房、住宅卧室、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、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,夜间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,白天不得超过40分贝。以居住、学校、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,其室内噪声白天不得高于45分贝,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。该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  环保部昨天还同时公布了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,其厂界外噪声限值与社会噪声基本相符。如果市民对有关部门测出的噪声值有疑义,也可登录环保部网站查阅最新的噪声测量办法。





我要留言  编缉信箱  打印存档  关闭窗口


鲁ICP备05002843号
网站内容,版权所有,复制、摘抄、转载、仿制等将负法律责任

山东永鼎司法鉴定中心 2003·12 地址:威海市渔港路12号 邮编:264200
电话:86-631-5308148 5326148 5338339 传真:86-631-5322398
客户服务:info@whyongding.com 技术支持:webmaster@whyongding.com